| 6月3日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发出《关于取消部分植物油出口退税的通知》称,经国务院批准,从2008年6月13日起取消部分植物油的出口退税。此次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涉及36个商品。其中,包括棕榈油、豆油和菜籽油为全球交易的主要三大植物油品种。 这已是中国政府近期内第二次对植物油的关税进行调整。5月28日,财政部宣布从2008年6月1日到9月30日,将椰子油和橄榄油进口税率分别由目前的10%、9%降低至5%。业内人士认为,取消这36种常见食用油的出口退税,旨在减少这些食用油的出口,增加国内市场供给,以平抑植物油价格的上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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